莫干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工作,推进依法规范有效管理国有资产,督促指导高新集团认真履职、积极探索,有效整合集团纪委、监事会、内部审计三类监督主体力量,着力构建融纪律监督、国资监管、企业内审为一体的大监督机制,努力保障国资保值增值,推动高新集团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组织体系,凝聚“一条心”。推动高新集团成立内部监督协同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一把手”任组长,纪委书记、监事长任副组长,纪委委员、监事、法务审计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每月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交流、通报集中采购、招投标项目、非生产性支出有关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协商国企内部多方协同监管工作,探索构建国企内部大监督体系。
二是整合监督资源,拧成“一股绳”。统筹使用集团纪委、监事会、企业内审条线7名干部,加强沟通协作,取长补短,形成纪律监督、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融合监督格局,实现同向发力。在本年度工作安排中,协同研究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日常监督指导、疑点线索互通、政策数据共享、内部审计交流、重大分歧解决、业务培训监管等内容,明确纪委负责监督执纪及清廉建设、监事会负责监督管理人员及国资监管、法务审计部负责监督人才公寓管理情况等5项审计工作,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每月听取高新集团纪委的专题报告,及时研判存在的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形成国企内部监督合力。
三是注重协同互动,织密“一张网”。着眼国有企业纪委、监事会、内部审计业务相互关联这一实际,以大监督工作理念和机制审慎试水协同工作方案,相互抄送纪律处分、内部检查报告、审计报告、决定等结论性文书,统筹推进工作。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启动监督协同会商机制,将涉及问题线索的及时反馈给集团党委或上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将发现的国资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缺位问题反馈给国资管理部门。在进一步查证过程中,内部审计仍继续参与移送事项的核查,合力助推调查。
四是强化整改落实,下好“一盘棋”。在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或内部审计等工作结束后,三方可共同剖析企业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整改落实等意见建议,共同或指定一方督促企业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将严肃追责。今年以来,在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牵头开展的产业用房规范管理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中,三方合力排摸梳理出租产业用房1023宗,发现问题的394宗,其中合同未签订82宗、合同签订不规范53宗、租金未缴纳259宗,已责令资产运营部完成整改278宗,并督促尽快完成剩余问题整改,有效提升了国企内部监督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