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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应用场景!德清县智能驾驶环卫项目等您揭榜!
2023-12-08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有关要求,德清县拟开展车联网场景应用第二批“揭榜挂帅”工作,现征集关于智能驾驶环卫场景应用开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德清县智能驾驶环卫

示范应用场景榜单




1.


发榜单位


德清县综合执法局


2.


揭榜对象


从事智能驾驶环卫领域的研发、制造或应用,具有研究开发或场景建设能力,且拟在德清落地上市主体(市场估值3亿元以上)或由其牵头组成的联合体自愿申报。


3.


主要目标


通过在德清主城区投放智能驾驶环卫车辆,解决环卫系统劳动力密集、老龄化等既存问题,减少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下作业造成的安全隐患,探索领先的智能驾驶环卫规模化作业体系。


4.


具体内容


2024年2月~2027年12月,分阶段分区域开展智能驾驶环卫开放运营。逐步开放城东、城西区块约205万㎡;开放舞阳街以南、塔山街以北及104国道区块约59万㎡;开放舞阳街、双山路区块等有条件清扫区域约28万㎡。2024年~2027年,开放保洁总面积不少于1100万㎡。


5.


成果要求


(1)智能驾驶环卫设备作业流程闭环化、作业模式规范化、作业状态精细化和作业考核智能化;做到人员作业管理、违规预警管理、公告管理、环卫数据分析统计,实现位置信息可视化和绩效考核数据化。

(2)项目环卫保洁标准按照《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业管理与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3)具备对道路测试运营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和远程监控平台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可提供自动驾驶数据记录装置安装证明,具备对道路测试车辆事件进行事件记录、分析和重现的能力;具备人工操作(或远程驾驶)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且能够以安全、快速、简单的方式实现模式转换并有相应的提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或远程驾驶)模式。

(4)具备符合规定的智慧化环卫作业协同应用和数字化管理系统,并且在本行政区域内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与共享,服务数据按照规定接入德清智能网联云控平台,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城管中心的智慧城管平台打通,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服务保障等制度。


6.


政策支持


(1)根据《德清县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德交发[2023]3号),支持在特定区域范围内指定测试路段开展的具有试点、试行效果的智能网联车辆载人载物或特种作业的商业试运营活动。

(2)在原有保洁费用的基础上,参照《德清县加快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试行)》(德政办发[2023]52号),对当年度智能驾驶车辆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0公里以上的运营主体,给予10元/公里的奖励。本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不含原传统保洁费用)。

(3)生产基地落地的给予优先支持。


7.


组织实施


拟申报的单位应编制《德清县车联网场景应用揭榜单位申报表》、《揭榜任务书》,提供揭榜任务承诺书和揭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电子版提供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材料),于2024年1月30日前提交至德清县综合执法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8.


时间周期


2024年2月~2027年12月


9.


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德清县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徐荣华

联系电话:0572-8066098




德清县车联网场景应用

揭榜挂帅申报材料




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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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支持材料




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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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交发20233号《德清县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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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办发〔2023〕52号《德清县加快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试行)》




“揭榜挂帅”
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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