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定于5月12日在我县组织开展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5月12日10:00—10:43。
二、试鸣范围及形式:通过警报器在乾元镇、新市镇、钟管镇、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康乾街道试鸣,同时通过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广播、电视在全县范围内播放警报信号。
三、信号种类
防灾警报:10:00—10:03,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10:10—10:14,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防空预先警报:10:20—10:2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30—10:3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空袭解除警报:10:40—10:43,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以上五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
试鸣期间,敬请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德清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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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德清发布
编 辑: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