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集团在积极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厅、国资委等部门关于疫情期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部署,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有效缓解疫情的不利影响。根据德清县国资办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德清县助企纾困稳增长十条意见》文件精神,高新集团落实减免企业房租政策,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经过前期排摸,应减企业户数280户,应减免租金约1400万元。截止目前,完成租金减免93户,减免金额达50余万元。 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承租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所有的房屋的非国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22年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大中型企业承租县属国有房屋的,减免3个月租金且减免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赁合同存续期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增加减免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后期如有政策调整,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对照执行)。 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 政策范围内承租方应当按照实施主体告知的内容,向受理单位提交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承租方、最终承租方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租减免。待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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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
编 辑: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