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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高管发[2020]5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研究院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20-05-08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莫高管发〔20205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关于加快发展研究院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办部局(中心)、纪检组、高新集团:

    现将《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关于加快发展研究院经济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56

 

 


1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关于加快发展

研究院经济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运营机制,激发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创新引领作用,从而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体系,加快发展研究院经济,为高新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围绕高新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整合创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研究院成为能级平台高端、方向定位准确、产出成果丰富、人才集聚高效、体制机制灵活、产业支撑有力的创新创业平台。做优做强,持续提升现有产业研究院创新能力;做精做专,精准招引新研究院入驻发展;做实做深,推动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研究院。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1234”的目标,即攻克关键核心技术10项;引进高端人才200个;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300家;开展技术合作、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服务4000家次以上。2020年,实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3项;引进高端人才60个;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80家;开展技术合作、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服务1000家次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研究院建设高能级平台。聚焦地理信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通用航空、高端装备等产业,加快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依托研究院各自优势及发展途径,实施差异化发展,突出产业关联,建设专业型、创新型研发及转化平台。三年内建立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3家,力争国家级1家。

(二)推动研究院夯实科研能力。鼓励产业研究院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以及省级重大研发计划等项目,高新区按国家、省级配套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鼓励研究院面向高新区重点发展产业,攻关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对接本土企业,实施联合攻关,实现产业战略性产品研制。三年内,每家研究院承担省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拥有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不少于1项;研究院实现独立或联合企业攻坚关键技术难题不少于20项。

(三)推动研究院实施成果转化。精准对接产业需求,积极开展技术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和技术服务,加速科技合作和成果转移转化,促进项目实现产业化。三年内研究院实现产业化项目不少于200个,达成技术交易金额1亿元以上,为高新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4000家次。

(四)推动研究院加快项目孵化。发挥研究院产业技术支撑和带动作用,向上下游企业推广产业化研究成果,加快转移转化和项目培育,孵化一批具有爆发式增长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对研究院孵化项目,高新区在人才、用地、金融等要素方面给予倾斜。三年内,研究院孵化落地产业项目不少于300个。

(五)推动研究院集聚高端人才。聚焦产业发展与技术研发需要,优化人才结构,着力引进国内外院士、知名科学家等顶尖科学家、高端人才(团队)以及复合型经济管理人才等。鼓励研究院依托人才优势,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创新实践活动的工作平台,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三年内,研究院引进高端人才不少于200人,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不少于60个。

(六)推动研究院加强服务供给。加快建设研究院中试场地与检测平台等科研基础设施;推动数据中心、检测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构建科研仪器、检测仪器、科研资源等共享机制。三年内,研究院实验仪器、检测设备等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达到3000家次。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高新区发展研究院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平台研究院由各分管委领导牵头组织会议,县相关部门和高新区相关办局参与;会议不定期举行,共同协商决议统筹部署研究院建设推进、运营发展等工作,形成推进研究院经济发展的合力。对新引进研究院的,由引进办局按照新引进研究院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二)强化政策保障。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研究院,对特别重大的研究院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研究院开展引领高新区科技进步、高端人才引育、产业升级发展等项目的,在资源要素上予以倾斜;支持研究院申报各类国家、省、市相关的科技人才项目;面向研究院组织开展研发费用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申报等培训服务,增强研究院规范化管理能力。

(三)强化绩效考核。由高新区发展研究院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按各办局归口管理的办法实施绩效考核。各办局对标对表研究院共建合作协议,实施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政策支持;对未达到建设预期目标的,应采取督促限期整改、延迟下发后期资金、停止共建合作等措施。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发布研究院绩效榜单,开展科技评优活动等。

 

附件:1.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发展研究院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2.新引进产业研究院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附件1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发展研究院经济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志伟 

副组长:毕长征  曹根荣  熊卓越  章伟

组  员:陆莉芳(科技局  曹娅芬(投促局)

        沈新惠(财政局)  姚文忠(地信局)

王  玮(通航局)  王  彤(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局)

沈志刚(高新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科技局。

                

 

 

   

 

 

 

附件2

新引进产业研究院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营、企业主体、协同创新的原则,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地理信息、通用航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创新需求。

  1. 建设主体

1. 高校院所牵头建设的研究院。建设主体应当为ARWUTHEU.S.NewsQS等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队大院名所等高水平创新主体。

2. 企业牵头建设的研究院。建设主体为行业龙头且研发能力居行业前列的高科技企业;可企业自建或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建设。

3. 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建设的研究院。建设主体原则上A类人才领衔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应当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或属于填补国内空白。

新引进研究院须依法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或独立法人企业,实施专职实体化运作。

  1. 基本条件

1. 技术研发创新功能。研究院应当面向高新区重点发展产业,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新引进研究院科研设备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三年内,研究院开展科研项目不少于20个,建成省级科研平台不少于1个,承担省级科研重点项目不少于2项,实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不少于1项。

2. 科技成果转化功能。研究院应该精准对接重点产业,加快技术转化和成果转化。三年内,转化或引进产业化项目不少于10个,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 科技企业孵化功能。推广产业化研究成果和最新工艺技术,孵化培育高科技企业。新引进研究院在三年内,应当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不少于10家或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

4. 高端人才引育功能。聚焦产业发展与技术需求,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打造具有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经营管理与技术服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设立研究院当年,应引进常驻B类以上高端人才不少于3人,集聚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不少于20人;三年内,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不少于50人。

5. 高效体制机制运营。新引进研究院须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并设立管理团队,形成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运营模式,构建集科研、转化、孵化、招商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创新平台。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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